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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平安创建穿行楼宇之间

发布时间:2015-01-27 09:13:10



    虞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在一在建小区走访。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将全县开展的平安创建融入其中,法官们面对居高不下的涉小区案件纠纷,在尊重审判规律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前提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物业公司与业主、开发商与购房户之间的矛盾纷争,谱写出平安创建新篇章。

    心情舒畅: 杨大嫂恋上“小苹果”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每当夜幕降临,居住在“枫林苑”小区的杨大嫂,总会叫上小区的好姐妹一起跳起欢快的广场舞。

    “我们这几个好姐妹都住在‘枫林苑’小区里,与房地产公司的纠纷没有解决前,别说来这里跳舞了,整天什么心情也没有,感谢法官给了我们公道。”杨大嫂见到笔者,便滔滔不绝地表扬起法官来。

    2011年3月,杨大嫂等人入住了“枫林苑”小区商品房。2012年4月,杨大嫂等人领取房屋钥匙后发现,合同约定的楼梯间没有铺砖,天然气壁挂炉没有安装,即要求房地产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但没有结果。2013年10月,杨大嫂等人又到信访局等部门反映,经领导批转,仍未处理。2014年8月,杨大嫂等172人一气之下,推举了4名诉讼代表人,向虞城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

    通过深入涉案小区调查走访,审理此案的民一庭庭长田仲秋发现,该公司开发的“枫林苑”小区共有1474户业主,这172人的诉求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整个小区的稳定。调解、协商、明法析理,法官们一次次做双方的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尽管业主们主动让步,把焦点放在了挂壁炉的安装上,但开发商仍拒绝调解。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既是审判规律,也是法官们追求的目标。多次调解无果后,合议庭果断作出“被告为原告购买、安装天然气壁挂炉”的民事判决。

    杨大嫂感慨地说:“通过这次诉讼,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多方联动:

    购房户吃下定心丸

    在香港从事劳务工作的李先生是一位孝子,去年9月,他专门回到家乡,为父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好让老人安度晚年。没想到,一次性交付购房款29.3046万元后,某置业公司却因欠他人款项涉诉,导致其开发的“博太公寓”尚未竣工,便被其他法院查封。公司负责人也带着收取的购房款下落不明了。

    购房户们难以控制义愤的心情,将“还我血汗钱,严惩跑路开发商”的横幅,挂在小区外墙上,又多次到政府信访。

    涉案的购房户多达几百人,如果全部立案,不但会增加审判压力,且仅靠法院一家之力,很难保障购房户的全部权益。在法院的建议下,县政府迅速成立了处置“博太公寓”事件工作组,多次召开由法院、政府法制办、房产局、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积极向购房户讲解法律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稳定购房户情绪。房产局工作人员24小时驻在小区,受理购房户资料登记,对售出的房屋逐户进行公示;对自愿到法院起诉的,开辟绿色通道,诉讼费全部免交,并由政府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指定专人负责诉讼引导和接待工作,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法律文书。

    法官梁大红多次向起诉到法院的购房户释法析理,引导购房户相信法律、相信政府,并通过电话向香港的李先生介绍案件进展,让其安心工作。经过工作组与法官们几个月的共同努力,纠纷基本得到解决,吃下定心丸的几百购房户不再信访。

    前不久,收到判决书的李先生专程从香港打来电话,向梁大红表示感谢。

    和睦相处:

    小区传来甩鞭声

    老王居住的“明光小区”共有业主118户。2012年10月,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还没有入住的业主们便与开发商对簿公堂。从那时起,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便纠纷不断,弄得平时爱玩“甩鞭”锻炼身体的老王没了心情:“终日吵吵闹闹,哪还有心情玩鞭。”

    2014年9月22日,118户业主再次把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装修押金。承办法官梁培勤多次与物业公司和118户原告推举的诉讼代表人协商,努力寻找化解纠纷的平衡点,但由于双方的矛盾较深,收效甚微。

    法庭上,物业公司坚持认为,装修押金的收取符合合同约定,应折抵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原告则认为,物业公司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且以折抵管理费的方式扣留装修押金,没有法律依据,必须退还。

    为妥善处理好此案,田仲秋专门与承办法官深入小区和房地产部门走访,向房管部门反馈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存在的管理问题,受到房管部门的重视。

    2015年1月12日,合议庭果断作出判决:物业公司返还原告装修押金。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老王起了个大早,从储藏室里拿出带有灰尘的钢鞭,来到广场上。小区里又响起老王清脆的甩鞭声。

    据悉,2014年,虞城法院共审理涉小区案件纠纷138件(含2件集团诉讼案),涉及426户业主;走访小区8个,召开座谈会3次,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178份,为“平安美丽虞城”建设,做出了贡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25 7版 陈金华 文/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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