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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卢颖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

  发布时间:2015-01-26 09:37:19


    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商城县人民法院卢颖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是全省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五名法官之一,也是信阳法院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法官。

    卢颖法官自1995年考入商城县法院以来,以满腔的忠诚和过硬的业务本领,公正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20年来,在其审结的1000余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她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审判长,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市、县两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被授予省级、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就在近日最高法院举办的“全国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上,卢颖被授予了“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全国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以来仅有的一次表彰活动,河南省共有5名法官获此殊荣。

    据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共表彰全国优秀法院83个、全国优秀法官10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0名。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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