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3日人民法院报第二版刊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法〔2015〕13号获悉,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赵克伟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这也是全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赵克伟于1988年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西华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局政委。
2004年5月,赵克伟因积劳成疾患上了重度肾衰竭。2009年10月,做了肾移植手术,依靠药物维持生命。10年来,他历经4次病危,仍带病坚持工作,执结案件900多起,执行标的3000多万元,占执行局执结案件的70%,成为周口全市及河南全省个人执结案件最多的干警。多次被评选为省市“优秀基层政法干警”,荣立三等功一次。2012年被周口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3年被评为河南省“中原卫士”;2013年被河南省科技活动中心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