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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在全国诉调对接法院试点验收中排名第二

  发布时间:2015-01-20 11:15:15


    “在这次全国诉调对接法院试点验收中,许昌中院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二。”1月16日上午,全市法院涉保险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会在魏都区法院召开,会上,当许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宋世旭向大家宣布这条消息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与会人员为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荣誉而感到兴奋、鼓舞与激动。

    2012年6月,许昌市中级法院被纳入全国42个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成为河南省唯一纳入试点的中级法院,试点范围涵盖该市三县两市一区6个基层人民法院。成为试点法院之后,许昌中级法院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新渠道。其中,他们根据法院审判实际,与保险公司开展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其便民、高效得到群众好评与欢迎。

    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即由保险协会派专业工作人员入住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凡是接到涉保案件都要先经过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调解不成功,再进入司法程序。而一旦调解成功,法院就可直接出具等同于法院裁判文书效力的司法确认书,消费者就可以很快拿到赔款,并省去了一笔诉讼费,保险公司也可以快速结案。

    涉保调解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后,许昌市中级法院又根据群众需要于2014年11月成立许昌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把法院介入的时间由交警调解之后提前到交警调解过程之中,实现了调解与诉讼的无缝对接,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使交通事故解决更加便捷、灵活、公正、高效。

    许昌法院涉保险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绩很快在全国得以推广,最高法院以信息的形式介绍了许昌法院诉调对接的措施,各级媒体也报道了许昌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做法与成效,最高法院、河南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多次到许昌两级法院调研诉调对接工作。2014年7月,在全国诉调对接法院试点验收中,许昌中级人民法院排名第二。

    在此次召开的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上,来自许昌两级法院的法官、调解员与行业人士纷纷发言,介绍了他们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做法与调解案例,对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交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向在场的法院领导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许昌中级法院院长韩玉芬参加了此次座谈会,韩玉芬院长表示对各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逐项进行梳理,认真研究,落实到诉调对接工作中去,更好的做好司法为民工作。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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