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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三心”行动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1-14 08:07:00


    2014年以来,叶县人民法院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作为推动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活动载体和服务手段,开展“三心”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爱心”行动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开学第一堂法制课”、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向3000余名中小学学生赠送法律宣传口袋书,并通过开模拟法庭、讲授法制课、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联合教体局、关工委、文明委、妇联、共青团县委、电视台等7家单位共同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100名农村留守儿童与100名城市儿童结对认识,互赠礼物,还专门向100名留守儿童赠送了书包、字典、文具盒等学习用品和《留守儿童普法宝典》漫画口袋书。

    二是“贴心”行动解决留守妇女实际困难。该院为妇女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涉及留守妇女的127起案件做到了当天受理,当天移送业务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侵害留守妇女的刑事案件9件;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协助留守妇女办理法律援助手续23件;涉及家暴、监护、离婚等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判后动态回访,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47件,回访留守妇女案件32件35人次;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及民政、医保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和困难,争取政策项目更多地向留守妇女倾斜,为32名留守妇女解决了工作问题。

    三是“暖心”行动帮助留守老人安度晚年。在立案大厅设置饮水机、坐椅,并配备老花镜、放大镜等老人用品,累计为贫困老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600余元;对审结后的案件开展专程回访、办案间隙回访、电话回访、委托乡村组织回访等12次,了解义务人自觉履行情况,适时提醒协助老年当事人及时申请执行8次;对涉老案件原则上均适用简易程序,该院派出法庭对辖区内年老多病、交通不便地区留守老人,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调解、上门宣判共计40余次;探索老年维权“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工会、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村等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动作用,共审结民事涉老案件72件,其中调解结案53件,调解率73.61%。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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