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作用,叶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法庭组织建设,力促法庭组织建设规范化。
合理布局人民法庭。按照布局合理化、设置规范化、审判高效化的原则,结合当地乡村环境具体条件、受理案件特点等,以村社、河流、道路等作为划分派出法庭区域的基本因素,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全域收案和统一立案,最终形成一心(院机关)三点(派出法庭)、点位呼应的法庭布局模式。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该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于2014年5月份在三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人民法庭的全覆盖。建立“党群双向联系制度”,党员为群众树立榜样,群众为党员作监督;党支部书记经常安排党员与非党员谈心,交流思想,逐步帮助非党员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并将符合条件的干警推荐为新党员,以提高全庭干警整体思想政治水平。
不断优化人员构成。把学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法庭,该院法庭中,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11人,占法庭干警总数的66.6%,各人民法庭都按照“321”模式,即3名审判员、2名在编书记员和1名法警的标准配备人员。
健全人员管理机制。为激励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该院坚持提拔干部必须有法庭工作经历,新进的工作人员要到法庭实习锻炼一年,法庭庭长实行轮岗制,在任职后三年轮岗一次在法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可以轮岗交流,通过这些机制,促进法庭干警安心本职工作。去年,该院提拔25名中层干部中,有法庭工作经历的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