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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区法院对拒执者出重拳一名失联老赖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5-01-13 07:55:08


    1月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逃避义务3年多的王某,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后,主动归还了开封市东郊乡大花园村二组35000元租赁费。

    开封市东郊乡大花园村位于城乡结合部,可耕田很少,村民收入来源主要靠经租集体所有的房屋租赁费。2010年王某租赁该村二组3间仓库、160平方米厂房及500平方米院落。2012年10月9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王某自2010年4月1日起按每年10000元向大花园村二组支付房屋使用费,计算至房屋及院落实际返还之日止。因王某未执行判决义务,2013年11月1日大花园村二组向法院申请执行腾房和应付租金35000元,法院立案后王某仅有一次经传唤到了法院,后即“人间蒸发”,执行人员多次到他家中找人均扑空,查其银行资金往来情况,其有足够的清偿能力。鉴于这些情况,法院认为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属于逃避执行,已涉嫌构成拒执罪,为此法院搜集相关证据后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慑于法律威严,公安机关依法传讯时王某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自2014年11月份以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针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当事人,不论其是藏匿财产或是搞“人间蒸发”,认真排查,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涉案当事人,多方面搜集证据,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让逃避执行的“老赖”受到刑事追究,以维护法院裁判的严肃性。2个多月来,该院已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4起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了相关措施。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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