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雷洪文
立案是法院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关,信访则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法治中国理念的深入、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社会矛盾频发、案件增多且复杂,对法院、法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此,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整合职能,构建大立案信访格局。我院建设了“门诊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构筑统一协调、良性互动、程序衔接、彼此支持的立案信访工作新模式。
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遵循“闹静分离”、“繁简分流”原则,设置引导分流、立案登记、信访受理、审执接待、案件查询等五大功能区,承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审执接待、再审审查、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审务公开、效能监督等职能。
同时,诉讼服务中心内配备必要的便民设施,着力构建服务诉讼与规范信访相互交融,办公区、审判区和接待区相互独立的大立案信访格局。
完善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通过系统梳理诉讼服务的程序规定,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
完善工作流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员。针对立案信访群众,首先由导诉员对立案及信访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的,分类引导到相应的功能区,交专人办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导诉员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院长接访室,每天由一名院领导值班,统筹协调当天诉讼服务和信访事项。规范当事人与法官会见的制度,由诉讼服务人员为当事人办理法官约见事宜,并根据法官的意见,及时安排接待地点。这样既畅通了群众的诉求表达途径,又保证了办公环境的规范有序。
提升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切。实施诉讼服务意向选择制度,充分赋予当事人诉讼服务项目选择权,从而提升诉讼效率和服务水平。
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交费立案,也可以选择由法官、法律志愿者或者基层组织先行调解,从而尽可能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在信访接待区设立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再审审查窗口,对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审理问题、法官廉洁办案问题,及时受理,妥善处理。对案件审理和法官廉洁确有问题的,坚持有错必纠、严肃查处,并及时反馈当事人,树立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形象。
依法处置,妥善应对涉诉信访。成立信访处置应急中心,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涉诉信访。
由院长亲自负责,以当日带班领导、值班干警及信访、法警部门为主要力量,紧急情况下随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应急中心工作。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对企图通过违法信访,谋取不法利益、严重影响办公办案秩序的违法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打击处理,必要时协调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明确上访表达诉求方式的“红线”,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导向。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11 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