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去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积极进取,全力推进合议庭制度改革,着力打造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新型合议庭工作机制。
为此,该院院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回归审判一线,设立了2个副院长合议庭、3个审委会委员合议庭,由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亲自任主审法官,负责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案情重大、长期未结的案件。同时,打破现有庭室结构,实行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庭的工作模式,将全院11个新型合议庭划分为1个立案合议庭、8个审理合议庭、2个案件评查合议庭,每个合议庭由一名主审法官、一名普通法官或者助理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和三名辅助人员组成,实行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团队运作新型审判模式。
据了解,为加强监管,该院在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按照权责相统一原则,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团队其他成员的办案责任,加强对主审法官违法违纪、廉洁自律的监督,制定并落实“一对一”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风险防控。
据统计,自去年8月份新型合议庭制度实施以来,山阳区法院审结案数1858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审结案数增加765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增长6.67%,发回重审率下降0.08%,服判息诉率提高0.8%,一审陪审率提高0.18%,审结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新发的赴省进京信访案件。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11 4版 许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