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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工作会在信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5-01-09 16:56:54



    为交流经验,促进案例工作新发展,1月9日,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工作会议在信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负责人和部分编辑人员,部分省市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及案例撰写、编辑人员近百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主持。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发表了书面讲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作致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负责人曹守晔、《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亦工进行了发言。

    李少平指出,《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院案例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案例研究工作的重要品牌。最高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案例选》工作。周强院长最近撰文明确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

    李少平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案例选》要紧紧围绕最高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继续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辑方针,着力突出“真实、全面、及时、说理”的编辑特色,努力打造精品案例,全力彰显个案正义,及时汇集广大人民法官的审判成果,不断强化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为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统一和权威,做出更大努力。

    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案例工作,李少平要求,要借助组织优势,壮大编审队伍。在巩固和壮大现有通讯编辑队伍的前提下,借助人民法院组织体制优势,创新编审组织模式。要建立特邀编审人员制度,在全国法官队伍中,根据专业特长、工作实绩,择优聘用特邀撰稿人、特邀责任编辑和特邀编审,充分发掘一线法官的工作潜力,广泛调动审判业务专家和理论研究学者参与案例编审工作的积极性;要借助专业优势,加强案例研讨和培训。要根据通讯编辑和编写人员的要求,加强案例研讨和培训,按地域、分专业、多批次地做好研讨和培训工作,实现案例研究成果的积极转化,编选出更多更好、供需对路的案例精品;要借助信息化优势,深度开发案例新产品。要适应信息加工传播形势的新变化,积极运用大数据、新媒体等信息技术,深入研发和开拓案例产品种类、载体形式和传播方式,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案例选》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案例工作的影响力。

    曹守晔在发言中提出案例编报存在程序和方式仍待规范科学、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区域、层级不均衡等问题。做好案例编报要加强案例培训研讨,分专业有主题组织活动、推动类案研究和裁判方法研究、完善评先选优机制、抓好通讯编辑队伍建设、重视案例宣传和运用,扩大审判工作社会效果。

    会上,还对天津市高院、河南高院等12个案例选编先进高院,江苏省无锡市中院、河南省信阳市中院等12个案例选编先进中院,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等14个案例选编先进基层法院,专门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刘书星、刘晓虹等27个优秀通讯编辑及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李晓、吴小军撰写的《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等60篇案例进行了表彰。天津高院、河南高院、信阳中院等案例选编先进法院代表和江苏高院优秀通讯编辑代表戚庚生、厦门市中院获奖撰稿人尤冰宁等先进个人作了经验交流。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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