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法官,谢谢你的不辞辛苦,让我有机会重生,你就是我的大恩人!”宣判结束后,被告人王某向我连声道谢。
我拉着他的手放到站在一旁的被害人家属杨老汉手里,严肃地说:“记住,你真正的大恩人不是我,而是你的岳父。将来出来了,一定要好好孝敬他啊。”王某听后泪如雨下,杨老汉亦红了眼。望着眼前的场景,我不由想起了过往的一幕幕。
“必须判处他死刑,我不要钱,必须以命抵命!”在做被害人家属的调解工作时,一向老实木讷的农民杨老汉情绪激动,拍着胸膛对我吼道。
杨老汉是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小杨的父亲。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女婿王某烂醉如泥地回到家里,引发夫妻二人的激烈争吵。王某为图清静用手掐住了小杨的脖子。次日王某酒醒后,发现妻子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于是慌忙拨打“120”电话抢救。经医生确认,小杨已经窒息死亡。王某随即拨打“110”投案自首。
杨老汉失去女儿后,一听说案件起诉到法院,就立刻赶来强烈要求作为承办法官的我判处被告人死刑。我一边安抚他的激动情绪,一边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深入交谈之中,也更加了解了这个家庭的不幸。
杨老汉和妻子早年离婚,女儿跟着他长大,是他的命根子,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女儿的离去,让他没有了依靠,精神上的打击可想而知。
处理亲情犯罪案件,最好的方式就是调解,融化久积成疾的矛盾和怨气。我把被告人的父亲和杨老汉及其前妻都叫到一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唤醒他们曾经拥有的感情入手。
“老杨,小王失手酿成了弥天大错,但逝者已矣来者可追,念在他和你女儿的旧情上,你宽恕他这一条生命。他也是你的孩子啊。”老杨陷入了深思。
后来虽在赔偿数额方面双方几经周折,但我不懈地在中间做工作,经过近半个月的奋战,终于迎来黎明前的曙光。老杨及其前妻和王某达成赔偿协议,最终原谅了王某,王某依法被从轻判处。
那天宣判一结束,老杨和王某都不约而同地走上前来道谢。消除了仇恨,剩下的只有唏嘘和感动,不让悲剧再次上演是对我的付出最大的回报。
预防亲情犯罪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社会问题。亲情是维系社会和谐最基本的纽带,但当遭遇残酷伤害时,人类的亲情又是那样的脆弱。亲人之间更应该懂得在遇到矛盾时学会控制情绪,妥善处理问题,悲剧的发生常常只在一念之间。不让悲剧再次上演,我愿将此信念作为永恒的追求。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2-27 4版 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