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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审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

  发布时间:2014-12-22 10:35:55


    12月17日,睢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睢县产业集聚区北苑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纠纷案。

    2014年2月15日,陕西省安康市农民谢某林由同乡谢某勇带领,到睢县后台乡新型墙体材料厂(以下简称新型材料厂)打工。6月15日,谢某林在工作岗位换钢丝过程中,被切坯的推头将右手食指第一关节处切断,经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认定谢某林与新型材料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新型材料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涉案纠纷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许多农民工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遂决定到农民工居住较为集中的北苑社区设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经审理,当庭判决驳回新型材料厂要求确认与农民工谢某林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确认新型材料厂与谢某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巡回法庭到产业集聚区,既拉近了法庭与农民工间的距离,又提醒了广大企业规范用工合同、依法诚信经营,受到企业及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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