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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法纪并用

  发布时间:2014-12-19 16:32:16


    “播种一次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节约的习惯、俭朴的生活,看起来是个人小事,实际上远远超出了个人范围,关乎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不久前,中央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样做,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用党内法规形式加以固化,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又是治奢反腐的有力武器。

    不记得从何时起,我国各种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其中,公款浪费更是危害巨大、影响恶劣。某国企党员高管被网民曝光了奢靡浪费的劣行。相当于中国西部落后农村一个三口之家的年收入。类似的典型案例,中纪委不久前先后公布了22个。这都令人愤怒反感,铺张浪费会延伸贪污腐败,折射出的是奢华思想和浮华的社会风气,它就像一种传染病毒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党员干部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肌体,颠覆着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浪费着社会的资源,损毁着人们的生存发展环境,危害至极。

   狠刹浪费之风,首先要从整治公款浪费开始。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党政机关公款消费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党内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切实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有所遏制。实践证明,党内规章使用起来有很大的局限性,并且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受领导班子的更迭影响。要根治浪费现象除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外,有必要上升到法律层面。用国家的强制力保障执行节约。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反浪费法》方面的立法,许多问题亟待国家层面界定。在日美欧发达国家,每年年初,所有花费包括公务接待,都会向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申请详细到复印纸多少,墨盒多少,而不是一个笼统的办公费用。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给行政首脑,最后再递交给立法部门批准。财政预算得到立法部门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归根结底,遏制铺张浪费还是法律靠得住,关键还要靠制度、靠法治。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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