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基本方略和目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建设。基层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高度,抓住“一条主线”、强化“三大建设”、接受“四项监督”、提升“五个能力”,用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切实担负起区域经济建设者、捍卫者这一崇高职责和重大历史使命。
抓住“一条主线”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基层法院党组织要把这一要求作为统揽党建工作的主线,首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方式,树牢法治观,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的开展方向。其次以这条主线为指导,找准以符合这条主线本质要求的行动准则,开展党建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更大发展,更好地完成职责使命。其三全面理解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确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懂得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上会用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把握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投身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依法搞好各项审判工作。
强化“三大建设”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基本点。首先要抓好组织建设,最高院院长周强指出“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责任、地位更加重要,思想要有新提高、步子必须跟得上,这就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当好“法治中国”组织者、领导者,执行者和实践者。以法治手段推进党的组织上的纯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则治理。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治观念,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接受“四项监督”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增强点。自觉接受“四项监督”,是推进党的组织纯洁性的重要手段。抓党内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干警,督促党员干警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重大案件的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五个能力”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法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履行好使命、担当起重任,就必须紧紧围绕“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着力提升法院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这五个能力的稳步提升,不断优化法院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才能不断适应司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才有与时俱进的精神无限忠诚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