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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安全形势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9 11:22:59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法院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集散地,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的涌入,加大了法院审判工作面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近年来多起针对法院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对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为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安全需要,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安保体系,它已成为当前法院的一项紧迫而急需解决的工作难题。针对基层法院机关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鼓楼法院安保工作实际,现对当前人民法院安全形势相关问题作些浅显探讨。

    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安保工作总体安全形势

    一是突发事件不断增多,不确定因素增加。发生在基层法院的突发事件主要有行为人相互打斗、极端报复、扰乱审判和办公秩序、暴力抗法、聚众上访、无理闹访缠访等。事件实施者有非常明确的行为目标,对于他们利用法院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混淆视听、误导受众、媒体。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以挑衅性语言蛊惑人们,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明的群众参与闹事,冲击法庭,阻挠执行公务,以期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二是执行阻力加大、存在不同程度暴力抗法。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法院司法活动中担负着提押案犯,维护审判秩序,参与执行等重要任务。各项执行工作势必会触及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利益,一些被执行人盲目采取过激行为公然暴力抗法,司法警察既要确保完成任务,又要保证法官和自身安全,执行阻力大,如2013年5月9日,我院执结一起原物返还纠纷案时,当事人邀约其亲友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行干警围堵在生活区内,阻挠执行物品清理和执法车辆出入,造成道路堵塞,现场形势紧张,案件无法执行下去,相关部门及时调用多名公安干警前往现场控制,法院才将涉案标的得以保全。

    三是安检难度加大,存在隐患增多。安检是保障法院安全的重要手段。当前,基层法院安检问题层出不穷,安检难度大,安检尺度难以把握,对不服从安检的人员如何处理没有统一的规范,加之一些轻便高科技产品的出现,给法院机关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安检设备的增加,我院加大了安检力度,但仍在存在盲点,一些藐视法律、仇视社会的当事人携带管制刀具、剪刀等出入法院,仅2013年就发现此类事件10余起,给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四是社会转型期利益均衡难度大,诱发不安定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经济社会结构和人们的利益需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凸显,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性案件居高不下,因利益调整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多发,许多案件当事人法律观念淡薄,一旦法院判决结果令其难以接受,性格偏执的当事人就会迁怒于法院,于是法院、法官变成了他们的发泄对象。这些社会不安定因素必然反应到法院司法活动中,直接对法院、法庭、法官安全形成冲击。

    二、当前我院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保主力人员配备不足。我院安保队伍普遍存在量少质弱的问题,作为安保主体力量的鼓楼司法警察大队共19人。但是法警未实行编队管理,13人分在业务庭,1人长期外调政法委,只有5人在队里,其中2人退二线。法警同时要承担押解、协助执行、处突等任务,实际安检岗位警力配备不足,没有多余的警力维护安检秩序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而按照最高法院的标准和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的司法警察配备应为10-12名才能满足安保的实际需要。

    二是装备配备相对滞后。近年来,我院的办公条件大为改观,基本上已全部实行网络化办公,各庭室均添置了人手一台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但安保设施的整体投入比例相对较少,就我院而言,有七个审判法庭,立案大厅、院内全方位配装监控设施,安保人员配备了必需的安保装备,比如对防暴头盔、防刺服、警用八大件等。但各庭室安保相对松散,配备不全,各办公室安保环境和硬件配置与最高法院的规定相比仍不完善,很难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与处置。

    三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我院安保制度逐渐完善,安保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严格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出入登记、来访接待等都有相应地规定,但仍然存在安全保卫制度个别环节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安全检查还不够不严格,没有实行全员、全面检查;值班和巡逻制度落实不好,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隔离管理和防护措施的要求尚未实现等。

    四是安保意识亟需增强。我院深刻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保工作这根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实安保力量,狠抓业务训练,加强处突演练,有效提高了法院的安全系数。但有的部门仍然存在着对安保工作重要性和当前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非常淡薄、重审判轻安保等现象。其次,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中,有些法警警容不整,工作拖拉,懒懒散散,对于各项检查走过场,随意糊弄,或者就是对受检查者态度生硬,语言粗暴,造成受检者的思想抵触。

    五是队伍素质需要提升。司法警察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安保工作的成效,我们通过坚持实施教育培训、考核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把住了人员素质关;通过加强对保安、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保安值班职责,缓解了矛盾。但我们也看到,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存在人员不足、年龄老化、人才断层的现状,司法警察的专业素质得不到有效保证,严重影响到法院安保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三、造成基层法院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

   一是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由于一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唆使,在“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下,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把过激对抗行为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方案。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不懂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和合法途径加以解决,而是采取无理取闹、暴力袭警、阻断交通、围堵攻击法院、闹访缠访越级访等非理性方式来引起法院的重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是法院自身思想上不够重视。突发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的上升势头对法院的安全防范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是当前很多领导和干警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少数领导对法院的安全工作更多的局限于刑事押解工作,认为只要人犯不脱逃就是最大的成绩。这种消极应付思想无疑是很不利于处理突发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的。同时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更是思想上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很多法官错误地认为法院的安全问题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要把案子审理好就可以了,殊不知很多突发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针对的恰恰就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法官、执行员、院长等。所以,法院领导和所有干警必须树立“安全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

三是个别干警言行不当、方法不妥,激发矛盾。法院广大干警的执法形象从总体上来看是好的,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法官、法警在接待群众时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或不能进行合理信服的说服和教育的现象,甚至还存在个别法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办事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等客观现象,导致人民群众不满和反感。

    四是隐患排查不及时,发现苗头不报告。审判部门对于一些案件可能出现突发事件应提前与法警部门互相通告,提前报告领导,及时排查隐患。警力紧缺时,合理妥善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避免开庭案件过于集中导致法警警力不足,减少安全隐患。而在现实工作中,各个庭室只关注本庭室的本职工作,忽视与法警部门的沟通,不能及时发现苗头排查隐患。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源头治理,筑牢防范意识。法院干警应保持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应筑牢安全防范意识,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既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学会保护自己。要让广大干警明白公平公正是维护法院司法安全的生命线,从源头上杜绝司法不公而导致的恶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法院安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形成院领导带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安全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对全院干警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其它法院重大突发事件的惨痛教训,让全体干警居安思危,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安全保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对全体干警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二是努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基于当前审判安全形势的需要,法院应成立相应的内部保卫机构,即设立内保办公室,由其负责全院的安保工作,同时实行院长问责制。法院应抓紧制订出各项安保制度,如建立安保责任联动机制、安全责任模块管理机制、庭审安全保卫机制、法官办公安全保卫机制、法官外出办案安全机制等,切实把安全责任管理必须纳入到法院工作目标管理范畴内,并实行量分考评。

    三是倾力改善好“司法为民”软环境。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是当前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如着力提升司法公正形象,把司法为民的工作做到更细致、更有成效,百姓的“怨恨”就少一点,社会矛盾就会缓和些,而法官的安全与法院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工作搞好了,安全指数自然会提高,工作搞得不好,甚至较差,安全指标系数自然会降低,这符合辩证论。当前,如何改善好“司法为民”软环境,关键是解决好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核心问题,问题如抓得好、抓得紧,为改善执法环境,确保人民法院的审判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审判安全搞好了,反过来又推动了审判事业向前发展。  

    四是提高干警待遇,壮大安保队伍。从提高法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入手,敞开晋升渠道,提高执勤津贴,拴心留人,解决法警不安心、不专心工作的问题;增加编制,增加警力,高标准选招一定数量的保安,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抓好法警的学习培训,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把好安保人员素质关。针对这一情况,可由法院统一面向社会招聘,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专门从事法院的安保工作;加强对安保队伍的管理,可参照法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方法,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确保安保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是抓好经费保障,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物防、技防等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在审判、信访、办公场所配齐安检设备,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为安保人员添置必要的警用装备,切实提高安全保卫能力。

    六是抓装备建设,提高安全防范保障能力。从实际出发,警务装备和安全设施是确保安全的必要保障。建设防冲撞、防冲击设施,在出入大门、通道设立防闯设施;配备监控器、防盗门、灭火器、盾牌、防冲撞设备等必备的安全保卫设备,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配好安全检查设备,如安检门、X光机、金属探测仪等必备的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效率,保证安全检查快速、准确、有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并安装智能报警系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警;办公楼、审判楼内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配备先进的防爆器材,保证在发生恶性、暴力事件时能够拿得出、用得上。配好办案用具,如押解镣、手铐、电警棒等办案常用器具,保证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以确保外出办案、提审、押解安全。同时可邀请一些专家人士对法院干警进行安全知识的集中教育,通过案例讲解、现场演示和实际操作等方式,来提高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社会氛围。首先人民法院应加强同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信访、新闻媒体等其他部门的协调联系,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对一些当事人长期无理缠诉、闹访的案件,主动向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通报,争取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有些单位、部门、媒体因单方面听信上访人的一面之词而发表不切实际的言语,助长闹访人的嚣张气焰,对法院造成不好的影响;其次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正面报道法院的典型先进事迹、介绍办案程序、重大案件案情通报等,树立法院的正面形象,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和问题;最后要对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的处理情况及时通报,以对部分意图闹访、习惯闹访的当事人起到警示的作用。

    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的最后一道门,新形势下,安全防范工作将会越来越艰巨,唯有不断探索加强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新思路,提高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和能力,才能为人民法院构建起安全防范的铜墙铁壁,保证审判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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