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国防建设作贡献”为目标,推出三项措施,全力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效果。
维权小组工作常态化。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该院成立了民一庭负总责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小组,两度抽调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并配备专门书记员;院长、主管院长亲自布置、视察及批示小组工作7次,有力保障了小组工作的筹备及开展。
维权方式多样化。该院要求办案法官在处理涉军案件时,充分考虑辖区内存在较多退伍老兵、较多外地服役兵员、较多农村服役兵员的状况,切忌办案方式简单、粗暴。因此,除了要求在诉讼环节上做到“四快”(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之外,还要求对退伍老兵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审理、上门回馈;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除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外,多采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减轻诉累。
维权效果反馈快速化。对于涉军维权活动开展的效果在每一阶段工作即将结束时都会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涉军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执行力度大小、回馈工作机制等重要方面,并且由庭室长带队,通过到军队驻地走访、座谈的方法调查维权结果,听取军人、军属建议。
三年来,该院共处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纠纷32起,受理案件6起,服判息诉率100%;接受军人军属法律咨询300余次;组织法官深入部队驻地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及座谈会16次,发放法律书籍、维权服务卡100余册;定期巡回各驻军单位4次;出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实施方案6个,借助媒体向公众及各相关机关,发表宣传稿件近40篇,有效发挥了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