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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情、理、法三者兼顾 做好基层法庭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18 17:16:16


    面对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现实,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作为在基层工作法庭的法官,我们一直在思索如何结合本职工作,践行社会管理创新。近年来,在日常办案过程中我们通过将情、理、法三者兼顾,注重能动司法,建立联动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作好法庭调解工作,将社会矛盾彻底化解在基层,取得明显效果。中牟县人民法院雁鸣湖法庭自2009年来,通过规范调解模式,坚持情、理、法统一的调解工作方法,注重能动司法,确立调解联动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法庭案件的调解率稳步上升,每年平均调解率达到82%,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一、将情、理、法统一起来,三者兼顾,作好调解工作。基层法庭的调解工作实践性强,直接面对现实生活中繁杂多样的矛盾纠纷,在调解案件中只有“对症下药”,妥善处理情、理、法的关系,将情、理、法三者都作为重要依据加以考虑,三者兼顾,才能促使当事人对处理方式的认同。只有以法喻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一)、依法律调解,“以法喻人”。我们调处矛盾纠纷的职能本身就是法律赋予的,最后鉴别是非的仍然是法律,而这里的法律不是死板的法律条文,而是活的法律,是以情和理诠释的法律条文。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就是要用活的法律,有生命的法律。在诉讼活动中要严格遵循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规定,既要做到实体合法也要做到程序合法。调解工作同样也是如此,也要严格依法调解,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内容合法是指调解适用的法律要准确,调解协议的内容符合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程序规范就是调解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过程都应按照规范的要求来进行,从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到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到庭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到协议执行,每一步程序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严格的遵守上述的程序和实体规定,当事人才会信任和服从我们的调解。如2014年的一起因狗咬伤邻居引起的官司,李某与孟某是同村村民,相互认识,孟某在中牟县官渡镇集贸市场路边开办有一饭店。当年4月8日适逢集市,李某手提两只自己饲养的柴鸡准备到集市上出售,刚走到集市入口。因来赶集市的人多,路上停满自行车、三轮车,于是李某就绕道孟某饭店后门,准备从此处进入集市。不巧饭店后门路面不平,李某脚一滑,手提的两只活鸡掉在地上,发出尖叫,该尖叫声惊醒孟某拴在饭店后门泔水桶旁的一条狼狗。狼狗受惊后挣脱绳索,撕烂李某衣服将其咬伤。李某被狗咬后,先到乡卫生院接种狂犬疫苗,后到村卫生所进行治疗。之后,李某找到孟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等费用5000元,孟某不同意赔偿。李某遂将孟某告上法庭。正巧8月21日晚孟某家的狼狗丢失,孟某与李某发生口角,遂双方均要求到法庭讲理。我接待二位当事人后,看到双方情绪激动,就将双方带到调解室落座,并倒上茶水,让双方平静一下情绪,劝导双方有事慢慢说。李某迫不及待的抱怨道:“她不讲良心,她家的狗将我咬伤,不但没有看望慰问,赔偿损失,还说我偷了她家的狗。我被她家的狗咬伤后受到惊吓,现在天天晚上还做噩梦。”孟某也气愤的说:“我家的狗是栓在后门,是你的原因被狗咬伤,现在又起诉来讹人,并且狼狗咬人后,就丢失,一定是你家偷走的。”我见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就把双方分开,分别做思想工作。“你在镇上开饭店,在你村也算是有头有面的人,毕竟是你家的狗将人家咬伤,从法律角度讲,你作为狗的饲养管理人,应该承担责任。如你坚持不同意赔偿,传到你们村,你村的人对你的人品肯定有看法。至于狗被偷的问题,你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破案,不能凭猜测,说是人家偷的…….”听到入情入理得话后,孟某叹息道:我是生意人,讲面子,也不想这么打官司丢人,但李某要价过高,是在讹人,只能赔偿医疗费用”。 随后,我又向李某讲道:“人家的狗栓在后门,你是绕道去哪儿被狗咬伤的,人家主观也没有过错,再说都是乡里乡亲,得饶人处且饶人……..”。李某低下头说到;“其实我也不是在乎钱的多少,就是感觉,她家一直没人来看望,还怀疑我偷了他家的狗,觉得受欺负。”感到双方的情绪已平静,我趁热打铁,将双方叫在一起,孟某主动表示因自家饭店忙,没时间去看望,并掏出1000元让李某回去卖点营养品补补身子,李某推辞两下后满意的收下了,一起因狗引起的官司就此调解。因此,在调解过程中要求互相谅解,但也应分析双方法律责任。(二)、讲道理调解,“以理服人”。 理是法律的原始状态,法是理的理性概括,一切善法背后蕴藏的都是被大众普遍接受的道理。所以在和当事人接触时,首先要倾听他们诉求所依据的道理,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可以遵循双方当事人都遵循的道理。只有符合理,我们的工作才会为社会所认可,我们的威信才会得以提高。现实生活中,许多老百姓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许多纠纷就是因为当事人不知法不懂法而引起的。对这些纠纷当事人,如果在调解过程中过多的和他阐述法律的具体规定,很可能起不到很好的效果,甚至可能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抵触,认为我们在利用他不懂法来帮一家、压一家。这时,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很可能就会起到不一样的效果。事实上,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特别是民事方面的规定,都是和公序良俗相一致、相吻合的,讲道理实际就是在讲法律。比如,遇到债务纠纷就和当事人讲欠债还钱的道理;遇到相邻纠纷就讲与邻为善、互帮互让的道理;遇到打工欠薪纠纷就讲农民进城打工挣钱不易的道理;遇到打架伤害纠纷就讲息事宁人、让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通过我们这些讲道理的说服教育工作,当事人通常都会心服口服的接受调解。(三)、用真情调解, “以情动人”。放眼我们的社会大环境,中国是历来是一个亲情社会,熟人社会,加上基层法院大多受理的案件都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当事人本身就具有某种亲情关系,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就是修复某种产生裂痕的亲情关系, 因此在处理矛盾是就不同于两个完全没有关系的人,调解工作有时是种两边不讨好的工作,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才能最终调处成功。而当事人的积极态度,需要我们调解人员强烈的责任心、公正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全身心的投入,热情接待,细致问询,耐心调解,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从内心感到我们确实在真心帮他们调解,真诚的帮他们解决纠纷。以情动人,将心比心,当事人一般都会受到感染而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接受调解,适当的让步,最终相互妥协而解决纷争。2014年8月25日,成功调解了家住三官庙乡坡刘村的刘某与杨某某离婚关系纠纷案,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某于2004年5月双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接着生下了一子一女。由于婆媳关系处理不好,经常发生矛盾,刘某常埋怨自己的丈夫杨某某对家庭、对孩子不负责任,并把杨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刘某拿着诉状来到法庭,哭哭啼啼的要求离婚,我们详细询问事情原委,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原则问题,且家中还有2个年幼孩子需要父母的关爱,离婚势必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于是耐心向刘某讲述草率离婚后对双方特别是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后果,并举出类似的案例,希望刘某先回家慎重考虑。第二天原告刘某早早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我们就当即联系被告杨某某,让杨某某也到法院,二人坐下来准备协商解决,但因为一些琐事,被告杨某某碍于面子,没能协商好,我们又专门给被告杨某某做工作,最后,杨某某答应回家再考虑。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双方终于一起来到法庭,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和好协议。这一案例,其实就是成功运用情、理、法的有机统一进行民事调解的典范。

    二、注重能动司法,建立调解联动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社会矛盾彻底化解在基层。法庭的调解工作复杂且琐碎,涉及面广,当地村组干部、民调组织、乡镇司法部门、社会法官、当地社会有威望的贤达人士均是调解的主体,我们注重能动司法,主动与他们广泛沟通联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立调解联动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成功有效。如前不久调解处理的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原告43户业主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曾存在长达3年的对立行为,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纠纷最后调解结案,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其关键因素在于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调解联动机制。(一)、注重主动深入现场调查,充分掌握案情。该案件立案后,43位原告中20多户原告即来法庭反映房地产公司的种种违约行为,指责房地产公司如何不讲诚信,购房户们群情激愤,意见很大且每个人的要求不同。我们分析情况后决定主动到业主居住的小区了解情况,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经过了解得知业主2009年6月与被告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约定交房后60日内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否则支付违约金,但2011年交房后至2012年房产公司仍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且房地产公司挪用部分维修基金,为此,小区业主多次围堵房产公司售楼部。此后房地产公司承诺2013年12月份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但至今房产公司因多种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另外,部分业主与房产公司之间因交房问题以及小区管理问题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双方之间的矛盾既有解释不够的问题也有承诺未兑现的问题,为此双方互不相让,造成矛盾激化。充分掌握案情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注重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取得配合。经过了解案情得知该案件的主要焦点为业主对房产证及土地证几次拖延未能办理意见较大,而未能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原因有开发商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为此我们决定与相关房管部门沟通,反映业主的意见及房产公司的困难,取得房管部门的配合,为调解确定办证时限取得依据。(三)、注重发挥业主中老干部及老党员的协调作用。在该案件调解过程中,因涉及业主人数多,且每个人的要求不同,意见难以协调。通过阅卷得知业主中有几位是老党员和老干部,为此,我们决定组织5位老同志作为代表分别收集每栋楼业主的意见,并进行协调统一调解方案,为最终达成二个月内办证,房产公司按房屋价款4%给予补偿的调解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注重延伸司法服务,化解后续矛盾。在该案的调解过程中得知该房产公司开发的另几栋楼及其他部分房产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我们及时向相关房产公司给予法律咨询并给出合理建议。对在调解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业主代表也对其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协商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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