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是时代的英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离我们远去,而“焦裕禄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精神财富,可以跨越时空,历久而弥新。自1966年2月7日新华社刊发《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至今已愈四十七年,“焦裕禄精神”一路弘扬传承,其精神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在新时期表现为“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
“焦裕禄精神”是社会现实的需求,具有普适性价值,在各行各业、各类人群中,都有其实践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裁判机关,人民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在践行“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之“焦裕禄精神”的道路上更应责无旁贷。笔者认为,人民法官在“公正的天平上”精彩演绎“焦裕禄精神”务必做到以下“三个融合”。
一、“亲民爱民”与“执法为民”的融合
焦裕禄同志“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一切工作都以群众的利益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处处想着群众,事事牵挂群众。“亲民爱民”的无私奉献精神,是我们每一位公仆都应当具备的品质,司法阵线上的人民法官也不例外。人民法官践行的“执法为民”核心价值理念正是“亲民爱民”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司法裁判领域的具体体现,它要求人民法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求实”与“公平正义”的融合
焦裕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科学求实”态度是“焦裕禄精神”的灵魂,不讲究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不做“纸上谈兵”和“闭门造车”的无用功,而是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精髓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科学求实”是一种科学务实的态度,其追求真理,摒弃谬误,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公平正义”追求事物的本质和社会的自然正义,与“科学求实”一道,具有共同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人民法官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离不开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离不开社会利益的价值衡量,而这些都更离不开“科学求实”精神的指导和支持,离不开对科学真理的执著追求。
三、“艰苦奋斗”与“清正廉洁”的融合
焦裕禄同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不贪图享受,不贪污腐化,追求清正廉洁,追求无私奉献,这是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光荣传统的真实写照。“艰苦奋斗”倡导艰苦环境条件下迎难而上的奋斗精神,不为利益所惑,不为寂寞所烦,不为清贫所困。“清正廉洁”是人民法官的行为准则,是“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在司法领域的实在化、具体化,它要求人民法官务必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做事。艰苦奋斗与清正廉洁一样,都是一种生活准则,是一种工作作风,是一种利益观念,是一种精神状态,更是一种价值追求。
人民法官被誉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离不开“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品质和良知,惟有做到“亲民爱民”与“执法为民”、“科学求实”与“公平正义”、“艰苦奋斗”与“清正廉洁”的融合,才能在“公正的天平上”舞出“焦裕禄精神”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