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向开封市一行政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据了解,鼓楼法院2014年10月份受理了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该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需要公开的信息没有主动公开。据悉,此次是该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首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出《司法建议书》。
该《司法建议书》首先建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避免民众误会引发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出台,促进了行政机关观念的转变,因为原来缺少司法监督,很多行政机关没有公开信息的意识。有了这些规定后,行政机关不公开信息必须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否则将会败诉。这种司法监督的‘倒逼’机制,对于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