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法院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淮滨县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到“四个结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将创先争优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等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举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个案质询等方式接受监督。坚持错案追究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
将创先争优与提供司法便民利民相结合。进一步做实“为人民司法”,服务于“三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案件规范化,纳入审判工作考核。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致力提高案件调解率,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将创先争优与与加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相结合。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诉讼调解,通过在法庭开展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各种形式,努力推动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力争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将创先争优与案件质量监督相结合。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把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审限管理,对各类案件审限实行跟踪监督预警机制,加大对案件审限的审查力度,防止出现超审限案件,提高案件审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