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法官亲自登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立案,受到了老人及其家人的赞誉。
在近期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诉讼代理人到该院立案庭递交起诉材料时,说明了原告董某年事已高,双腿残疾,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法院立案的情况。这引起了立案庭庭长程韶丹的重视,他当场答复会安排时间,为董某提供上门立案的法律服务。12月12日,程庭长一行驱车赶往董某位于孟津县平乐镇的家中。见到董某后,法官进一步核实了他和家人的身份信息,告知其在立案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指导他们填写好诉讼文书,并当场向董某及其家人送达了受理案件、举证、告知主审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迅速办完了立案手续。
上门立案是该院立案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和在偏僻乡村出行困难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专门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