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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到建筑工地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4-12-17 15:00:44



    临近年终是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多发期,为了更好帮助农民工朋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12月16日上午,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来到县城某建筑工地,对两起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2013年底到2014年初,原告郭某和郭某某分别于不同时间段,随被告曹某(包工头)从事建筑工作。被告曹某分别拖欠二原告工资款3500元和5800元,现二原告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为了快速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城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并将两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同时,为了更好普及宣传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法院将庭审现场布置在了方城县城一建筑工地。

    庭审中,被告辩称自己和原告一样都是给别人打工,二原告不应起诉自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向法庭提交工单等证据用于证明原被告之间的用工关系。被告表示,工单只是证明二原告的工作量,并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但对工单的真实性无异议。

    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对工单的真实性及工作量不存在争议。法庭决定暂时休庭对案件调解。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经核算后同意于2014年12月20日前支付所欠二原告的工资款,二原告放弃对利息的追索。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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