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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法院推行新型合议庭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14-12-17 08:58:19


    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自2014年5月起,全面进行新型合议庭改革,逐步形成以主审法官为核心、以承办法官为支撑、以提升和完善合议庭功能为目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运行半年有余,由7名院领导或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的综合部门合议庭已结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7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3%,调撤率达79.2%,未发生一起信访案件,取得初步成效。

    全员办案,确保改革全面化。出台《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整合审判力量提升审判质效的方案》,将全院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纳入20个新型合议庭,采取“1+2+2+3”即1名审判长、2名其他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书记员的团队组建模式。院领导及综合部门具审判资格的人员组成7个新型合议庭,书记员由合议庭自行解决,该类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类型由合议庭根据人员情况自行申请,每人每月审结案件不少于2件。

    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确保司法权威化。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专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业务庭庭长每年审结案件不少于50件。今年4月9日,副院长刘锋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发回重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当庭撤诉;今年6月11日和12月4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亲自担任审判长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院、庭长直接审理案件,保证了审判质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又充分发挥了对青年法官“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

    成立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司法公开文宣中心,确保审判专业化。为让法官集中精力专攻审判业务,成立司法公开文宣中心,负责全院的文化、信息、调研、宣传和网络安全工作。各业务庭设立文宣联络员,负责与文宣中心联络,审判执行工作人员不再承担信息、调研、宣传任务。此中心的设立,为法官成功减负,使法官有更多时间研究案件,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

    扩大审判长权力,确保权责统一化。明晰合议庭成员职责,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办案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对其所在合议庭审理的全部案件负责。为克服以往层层审批、审与判分离的弊端,赋予审判长裁判文书审批签发权,将审判权集中在这些优秀法官手里,实现了优势审判资源集中,“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年终由法官考评委员会分别对审判法官和合议庭审判业绩予以考评,业绩总分前两名的审判长为当然的晋级晋职审判长,实现审判者权与责、奖与惩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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