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审判、廉政执法”的工作宗旨,提出“法官四正”作为本院法官的镜鉴,用来“正其心”、“正其言”、“正其行”、“正其身”。
心正就是要心地端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创新司法便民措施。
言正就是要敢讲真话,保持司法亲民作风。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胜诉当事人兑现的了官司。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着力打造“亲民”的品牌。
行正就是要裁判公正,高举司法护民旗帜。公开评审、开通法院网站,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来展现司法公开,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当事人打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官司。
身正就是要以身作则,坚守司法廉洁情操。作为一名法官,只有立得正,才能判得公;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真正信服。要加强党风廉政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恪守廉洁司法底线,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确保廉洁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