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以来,鹿邑法院按照要求,采取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公开曝光,形成警示。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对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在报纸、广播、电视、鹿邑县法院网、法院公告栏及公众场所等予以公开曝光,集中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认真甄别,依法严惩。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有关执行线索;认真梳理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并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认真梳理需进行司法拘留但已逃匿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扩大宣传,营造声势。选取典型的涉执犯罪公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形成声势,彰显法治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同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