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面做好审判工作。
一是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及时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找出短板和不足,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建立三种机制:分包制、挂钩制、责任制。分包制:将绩效考核的各项内容根据分工分解包干到各个党组成员,由党组成员包任务的完成,包目标的实现,包位次的提升。挂钩制:把绩效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与经费拨付挂钩、与评先奖惩挂钩、与职级职务晋升挂钩。将每月、每季、每年的完成情况记入绩效档案,作为拨付经费、年终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责任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在中院绩效考核中排名落后的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追究责任,除扣减办公办案经费、取消评先资格外,要向党组和全院干警做检查。通过“包产到户”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树立干警工作责任心,为审判质效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办案提供机制保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建立新型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制,任命21名主审法官,成立10个新型合议庭。每个新型合议庭由1名主审法官、1名普通法官、1名陪审员、1名书记员组成。主审法官审理的案件由其自己审批,不再由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判效率,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除法律规定必须交由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外,尽量减少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范围和数量,把审判委员会委员从案件研讨中解脱出来,充实到办案一线。
三是以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搞好队伍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队伍保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为新的起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为切入点,提升干警三种能力: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做缠访闹访当事人工作的能力、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的能力;培养四种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风、雷厉风行作风、认真细致作风、亲力亲为作风;案件办理结果做到五个符合:符合客观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理、符合情理、符合办案规范。从根本上解决六难三案,为搞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和能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