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两级法院针对群众强烈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惩了一批生产、经营“毒豆芽”的不法分子,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商贩为追求高额利润,违规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擅自使用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对消费市场构成严重危害。为保护百姓餐桌安全,濮阳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专项审判,对此类案件快审快结,至今共审理涉“毒豆芽”案件25件,判处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刑罚。同时,针对此类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犯罪手段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点,对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被告人均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