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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场官司普一次法

  发布时间:2014-12-11 16:22:48



    “我干了十几年活没签过书面合同,觉得这是信不过人家,听了中院法官的话,现在谁让我干活我就让他签字,不签字我坚决不干!” 当事人鄢某深有感触的说道。 12月8日一大早,光山县的鄢某来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秉公执法,无私为民”的锦旗送到信阳中院民二庭法官手中,感谢法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原来,原告鄢某在县城干装修十几年,因为干活好、讲义气,生意一直很好,不承想这次却因为讲义气遇到了麻烦。2013年鄢某给被告王某装修了一个店面,双方没有结算,后来在装修另外一个店面时双方发生纠纷,由于鄢某多年来干活没有签书面合同的习惯,王某对其装修的事不予认可,双方为此发生冲突无法解决,万般无奈之下,鄢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并结合相关证据,认为鄢某与王某之间口头达成一致的装饰装修合同,鄢某已履行装饰装修的合同义务,王某则应履行给付价款的义务,遂支持了鄢某的诉求。至此,本案案结事了,当事人鄢某对法院公正的裁判,深表信服和感激,于是,就出现了开篇的一幕。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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