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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12-10 10:34:44


    全省法院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措施,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更好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开启绿色通道,完善服务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为民工讨薪开启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农民工住宿费、交通费等诉讼成本的支出,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对确有困难、一时交不起诉讼费的农民工,也依法开展救助,适当减、免、缓交诉讼费,以依法快速解决欠薪纠纷的实际成效,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诉讼调解,保障权益兑现。加大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涉及农民工案件的诉前、诉中和诉后。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立案庭及时组织诉前调解工作。复杂性及群体性案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提前介入,争取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当即转入立案审理程序,且在当日移交业务部门,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联合机制,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建议企业规范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引导农民工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信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动联合县工会、乡镇政府、劳动执法部门、公安局和检察院等单位,共同参与排查辖区内存在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争取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和矫正。另外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掌握被告的财产状况。

    做好维权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与基层工会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大力强化法律咨询和指导,构筑农民工维权体系,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积极应对劳动纠纷的能力。同时办案法官结合民事审判中受理的典型劳动者维权案例,重点告诉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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