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洛宁县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工作作风,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年底群众立案难问题,有力地遏制了年底“立案难”现象的滋生。
一、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立案庭干警专题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年底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立案、适度审查原则,严禁因追求年底结案率而不立案、限制立案和拖延立案。
二、坚持依法立案。立案庭干警坚持依法立案,实行从诉讼材料审查、立案、受理的“一站式”服务,做到立案流程信息化管理,对于需要补充、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多次补充材料的诉累。同时,通过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特殊服务制度,方便当事人立案。
三、坚持便民诉讼。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巡回立案制度。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等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均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拓宽司法救济渠道,方便群众诉讼。
四、加强监督考核。优化绩效考评指标,防止对“结案率”的盲目追求,杜绝结案不均衡现象,从源头上对立案难现象进行根治。向社会公布立案监督电话,并由院纪检部门和审务督察部门对立案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当事人反映的不依法立案的情形,一经核实,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