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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多谨慎 防止窃贼把手伸

  发布时间:2014-12-09 15:12:22


    近来由于国家暴力机关对两抢一盗犯罪的严厉打击,马路劫匪少了许多,但窃贼有新招,居然伸手抢夺停在路边轿车内的贵重物品。12月2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抢夺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0月25日20时许,被告人冯某伙同一男子(姓名不详,在逃)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平顶山市老汽车站附近转悠,在此接女儿的侯某将刚接到的女儿送进车内,同时将自己的包放在女儿旁边,回到驾驶室发动了车子。此时冯某趁侯某不备拉开侯某轿车的右后门,将侯某放在后车座上的手提包抢走向西路去。侯某从驾驶室出来后走到右后门,听到几个路人说他的包被一男子抢走,就赶快报了警。经查,侯某被抢走的手提包内装有现金3000余元、苹果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278元)、一张鹰城世贸广场银商卡(内有储值6435元)、一张丹尼斯百货积分卡(内有储值2365.1元),该财物均被冯某二人取走并消费。案发后财物均被追回。

    该案经卫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驾驶车辆抢夺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冯某所抢物品已被追回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冯某认罪态度尚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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