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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4-12-09 10:09:42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自身素质,提升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庭审的能力,12月8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对2014年度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质和审判技能,努力促进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

    此次培训,着重从多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民生案件的调解技巧入手,有针对性的学习了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过程中,以理论观点与具体实例相结合,贴近基层工作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参加案件调解过程中常遇到的纠纷类型分别作了相关介绍,并针对相关的调解技巧作了广泛交流。 培训会上,对人民陪审员提出的法律适用、审判管理、陪审员待遇等问题,均当场给予了解答,并对人民陪审员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努力完善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

    鹿邑法院院长齐梅英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法制宣传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履行起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以及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搭建起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同时,并要求各位人陪审员要增强责任感,加强业务学习,遵守审判制度,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注重司法礼仪,充分履行职责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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