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既是全国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又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学生代表和结对帮扶村的村民参观法院、在鹤壁淇滨区新世纪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向公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及普法宣传单……鹤壁中院开展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鹤壁中院的青年志愿者法官分别在淇滨区新世纪广场及审判庭门口设置法律咨询台,宣传宪法,由志愿者法官解答公众提问,同时向公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及普法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在走出去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鹤壁中院还邀请了山城区陈家湾村的10位村民及湘江小学11名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参观法庭,观摩庭审直播,近距离体验法院的工作。21位代表首先走进九号审判庭,观摩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随后又来到立案大厅、羁押室、远程提讯室、法院文化墙、法院荣誉室、少审合议庭进行了参观。整个过程中,鹤壁中院专门安排了青年法官介绍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的功能设置及各庭室工作职责,现场解答参观人员的提问,让他们与法院零距离。参观结束后,鹤壁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宛、少审合议庭审判长曹建芳分别向参观代表发放了《宪法》单行本及“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并聘请参观人员作为普法宣传员,将法律知识带到学校,送入农村。
为更好地宣传法制,对12月4日举行的一系列活动,鹤壁中院利用新浪、腾讯、新华、人民四大官方微博同步进行了微博直播,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