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宪法。说来惭愧。作为入法院近二十年,从事审判岗位十余年的我来说,更是惭愧。
兴许,惭愧还有些理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可在办理这么多的案件中,却从未引用过宪法的条文。想来上学时也学过宪法,匆匆而过,知道了宪法的大致内容,工作后也曾为司法考试,专程背记过宪法中易考的所谓重点条文。然而却从来没有静下心来,将宪法从序言到所有条文从头至尾完整的通读一遍。
今年的初冬,却终于让我通读了一遍宪法,实乃庆幸。这得益于我们党召开的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体盛会,也得益于省高级法院举办法官讲坛,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作客以“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一次讲座。听完讲座,才促使我完成了这次宪法的初读。
宪法的序言以叙述式的形式讲述了中国自1840年以来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状况,对历史的描述论证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选择。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最末一段说,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是一张写满公民权利的纸。社会的发展进步,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而公民的权利经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得以确认,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才能够脚踏实地,得以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武装机关、民族自治机关、司法机关得以有法可循,在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正常运转。宪法规定了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这些都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体现了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把这些记入宪法,也就是记入我们每个公民的心里,当我们看到、听到、感受到,就深深地激发起内心的民族自豪感、国家的归属感和爱国之情。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又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而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美国一位大法官曾说过,他对美国宪法的内容耳熟能详,每晚睡觉还会将宪法放在枕边,提醒自己不能允许任何侵犯宪法权威的行为发生。12月4日,是我们的国家宪法日。作为一名法官的我,在这一天初读宪法,不禁愧由心生。我想,初读不是目标,初读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