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12.4”首个国家宪法日, 栾川县人民法院采取多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上午8:30,全体干警集中本院办公楼前进行升国旗、宪法宣誓活动。徐朝阳院长在宣誓活动上说,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审判人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全体干警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做到恪尽职守,促进公平,维护正义。随后,全院40多名干警在印有“弘扬宪法民主精神,履行使命公正司法”的横幅上一一签名承诺。
升国旗、宪法宣誓活动结束后,部分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栾川法院法律宣讲团分别深入到驻栾某部队和栾川县实验一中开展送法进军营、进校园活动。
下午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驻栾某部队30余名官兵应邀前来参观指导。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官兵们参观了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羁押室、民一庭、刑事庭、多功能数字化审判法庭和视频会议室,并向官兵们一一介绍了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受到了部队官兵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