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法庭在大虹桥乡东张村巡回审判,并成功调处这起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等六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起到了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宣传法治精神的作用。
2014年1月25日晚上8点许,原告一人在家,突然六被告跑到原告家中,无故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受伤,被送进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此事经公安机关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武陟法院。
该院受理此案后,为了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前往当事人住所地大虹桥乡东张村巡回审理此案,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力争能最大限度地抚慰原告的心理创伤。在法官细致的法律宣传教育下,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创伤,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原告予以赔偿以抚慰其受伤的心灵。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六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75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