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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4 15:29:56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上午8时至12时,潢川县人民法院在该县弋阳文化广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展板以及赠送《法在身边》系列丛书、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条幅、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

    在活动现场,群众对该院赠送的《法在身边》系列丛书爱不释手。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热心地就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该院坚持审判与普法相结合,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形式,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还走上街头,增设法制宣传展板,分发法制传单,形成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格局。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氛围,对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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