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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4 15:11:51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号召,在周口市繁华的五一广场开展了宪法、法律咨询活动。

    根据法院的要求,此次活动由行政庭任成飞庭长、宣传处徐林处长等法官组成“宪法、法律宣传咨询组”在寒风凛冽的街头对来往的民众进行免费的法律宣传,同时赠送“法在身边——我们与法同行”系列漫画书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海洋等领导也对我院展台进行了参观,并对此次活动予以充分肯定。

    活动进行中,不断有群众上前咨询,有咨询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咨询房产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咨询基金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咨询在没有劳务合同用工的情况下造成工伤的赔偿责任主体方面的法律问题,我院干警均积极予以解答,不论是我们的漫画书籍还是宪法单行本,均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和好评,群众反响热烈。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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