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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 “保姆式”立案登记提升立案服务品质

  发布时间:2014-12-04 09:48:3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度,在探索立案登记过程中创立了一套“保姆式”立案登记服务,赢得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牢固树立“小窗口,大服务”的服务理念,转变立案观念,改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在立案过程中做到“来者不拒”,即使在当事人材料不齐的情况下,也要帮助当事人登记立案。

    二是推行“三时”服务,即做到“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随时服务”。实现与人民群众零距离,坚持打破常规,对于个别确有急事的群众,不论工作日否,只要群众需要,在最大限度内为群众提供方便。

    三是坚持优化立案登记服务条件,该院立案庭专门安排2名立案法官服务立案当事人,一名为当事人倒热水,一名陪当事人拉家常,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水相敬、一句好话暖人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句问候相送”,让前来立案的群众在欢快的气氛中化解掉愤怒的情绪。

    截至目前,濮阳县法院已为5600余人完成立案登记,节假日为群众完成6起案件登记,赢得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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