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主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在审判管理工作中,遵照审判规律,认真调研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每一项问题,针对每一项具体问题,积极主动研究解决该项问题的对策措施,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审判实践中存在和遇到的问题、难题。
近年来,先后制定修改完善审判管理各项制度30余项。每一项制度出台,都体现着三门峡中院司法为民的信念;每一项制度的落实,都彰显着三门峡中院对公正司法的追求。三门峡中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突出了以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中心,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服务了审判执行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1—11月份,三门峡中院新收分别为3326件、结案3098件,同比分别上升13.01%、5.81%,前11个月收结案数量均超过2013年全年收结案数。2014年11月5日三门峡中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一是在提高审判效率上下功夫。三门峡中院狠抓审判效率提高,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审限预警提示、末位分案、审限内节点管理等措施;完善分案机制,完善节点控制,从程序制度上保证审判效率。所有案件必须录入电脑,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实行节点管理和控制,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明确各个节点的监控职责,将节点管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开展了立案难、隐性超审限治理等活动,建立了审判重要事项催办、通报制度。上诉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卷宗移送、鉴定案件期限等隐性超审限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1--11月份,三门峡中院所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34天,比去年同期缩短8天。
二是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三门峡中院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合议庭规则等。在审判管理过程中,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促进法官“四养成”、“四准备”、“四提高”。(一)“四养成”:一是养成规范办案、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的习惯。二是养成庭前“四准备”的习惯。三是养成在庭审中解决问题的习惯。四是养成制作裁判文书分层次说理的习惯。(二)“四准备”:庭审前做好事实和证据的准备、做好法律适用准备、做好法理准备、做好社情了解准备。(三)“四提高”:一是提高庭审质量。严格遵守庭审规范,按照法定程序,抓住案件的重点、难点和焦点,查事实、搞辩论。二是提高合议质量。合议庭成员对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结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全面合议、深度合议。三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根据当事人的诉辩理由有针对性地进行说理,充分阐述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主张的理由。四是提高案卷质量。
三是通过评查倒逼机制,促进法官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审判质量。2014年初,成立了庭审评查、文书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卷宗评查四个评查组,分别由副院长担任四个评查组组长,拓宽评查形式,加大评查力度。开展活动10个月,评查庭审57次、裁判文书126份、重点案件163件、卷宗120案139册。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内功、求实效,在业绩量化月通报会上,四个评查组对评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讲评9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输入群众观念,输出法治理念。为了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门峡中院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诚恳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全面接受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院长李志增及班子成员多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事务所、基层组织,听取代表委员以及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代表、人民群众等各界人士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负责人也通过短信、电话和走访等形式,积极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汇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2014年1—11月份,中院各业务庭和辖区基层法院,先后邀请64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法庭、深入执行现场,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议案件115件。通过多种形式,治理 “六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