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两级法院察民情,体民意,重民生,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在解决好各类纠纷的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全面解决弱势群体诉讼难的问题。
一是优化诉讼服务环境,畅通诉讼服务渠道。两级法院全部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无障碍诉讼通道,配备轮椅、婴儿车和雨伞、老花镜、医药箱等,设置案件信息电子查询系统,将工作流程、风险提示、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咨询。
二是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截止至今年10月,为30余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申请人,救助资金177余万元;市中院对46余名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近1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同时市中院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协调,长期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窗口,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专人在工作日期间向弱势诉讼服务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截止到今年10月,共为1200多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的工资款1000多万元;今年市中院抽调专人设立涉民生案件合议庭,建立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集中办理涉及工伤、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目前,该院已办理涉民生案件432件。
四是畅通“三留守”人员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三留守”人员专项案件;全市法院共办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148件,涉及“三留守”人员181人,涉案金额260万元,减缓免交诉讼费8.6万元。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组织法官到留守儿童学校送法,结对帮扶困难留守人员。
五是着力解决“民告官难题”,推动行政案件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依法受案,大力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减少案外非法干预;开展与行政机关的诉调对接工作,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诉前妥善化解了一批交通处罚、劳动处罚等行政争议。目前,市中院已接受郑州中院移送案件7件,新受理郑州市行政诉讼案件26件。今年6月,许昌6个基层法院诉同级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实行了异地交叉管辖,目前,六个基层法院共交叉受理10起异地管辖行政案件。
六是依托社会法庭工作平台,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市初步建立起诉调对接网络,先后在金融、保险、交通、医疗卫生、非公企业等纠纷多发的行业,建立起83个诉调对接站(点)。每年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继续扩大诉调对接工作领域,与劳动部门建立劳动保障诉调对接站,化解劳动报酬、工伤争议等涉及民生权益的纠纷;此外,积极将社会法庭工作、人民陪审员工作与诉调对接工作融合发展,发挥他们善于做群众工作方面的优势,化解了一批长期信访的老案,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已诉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起。
七是加大对严重暴力、侵害未成年人、重大贪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八是针对弱势群体及当事人诉讼难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市中院出台了许昌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的实施意见》,确定了 “八个让”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制定出32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实行立案事项“一次性”告知,指导法庭双规制立案,开通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行网上立案和预立案,不断拓展诉调对接范围等。全面开展民事小额诉讼,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扩大执行信息共享范围,实行执行催告制度,全面开展司法网拍, 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并先后出台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实施意见》、《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暂行规定》《推行新型合议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规范保全的意见等。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不准规定》、《服务“五型许昌建设”实施意见》、《爱民便民服务承诺》等,实行加强诉讼引导、在法院网站上公布法官姓名、办公电话,在传票和通知上印制法院地址和交通路线图,开通“微信、微博、微视”互动平台,开通“审务一信通”和案件查询系统,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发布审判活动中禁烟令和工作日禁酒令等,倡导文明司法、诚信司法,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人民满意度。针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实行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实行交叉督察,今年共组织12次,全市法院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30多人次。加强“发回改判、代表关注、长期信访”等“六类”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119件。持续深入开展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畅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建立改判、发回案件公开点评制度,严肃追究错案责任。积极开展无违法违纪等“四无”法院和部门创建活动,营造廉洁司法氛围,使得“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长效机制更加科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