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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用足用活便民“招数”

  发布时间:2014-12-02 08:37:14


    近年来,方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坚持做到百姓的事比天大,人民法院姓人民,采取多种司法惠民措施零距离、心贴心的服务社会。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达到了赢人心、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在社会各界大大提升。

    设立“导诉室”,既为群众搞好法律咨询,又利于搞好诉讼引导。在立案大厅设置约见区、当事人休息区等,给当事人提供人文关怀;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并实行为弱势群体送执行款到家;实施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立案,排期开庭,从立案到结案,实行全程监控;实施向当事人宣传发放《当事人须知》手册制度,将案件收费标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印刷成册,分发给当事人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打造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审务进乡村、社区活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促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使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同时,扩大巡回审判范围,以现有的七个法庭为核心,结合乡镇分布,在偏远的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形成了以法庭为依托,以村委会、村民小组为辐射点的巡回审判网络,真正实现基层案件基层办,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打造便民服务亮点。对涉及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三快制度”,即:快立案,案件不论难易程度,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必立,绝不让群众四处奔波;快审理,对于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指派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快执行,积极推行调解案件当庭给付措施,压缩案件执行期限,力争以最高的效率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实现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加强司法救济,彰显人文关怀。进一步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制度,保障确有困难的权利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进一步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各方联手,合力救助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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