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淮滨法院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2 08:14:26


    诉前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既强化了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又能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压力,使有限的审判资源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淮滨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调解工作,将提高案件调撤率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业务庭成员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为调解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各业务庭干警在思想上都树立起着重调解的观念,充分认识到了调解的重要性,将调解工作融入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营造出一个大家想调解、比调解的调解氛围,提高大家的调解主动性与积极性。

    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诉前化解纠纷。淮滨法院聘请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将一些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案件及一些矛盾易激化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移送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此举一方面分流了部分案件,减少了法官工作量,更重要的是人民调解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矛盾进行调解,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更好更快的解决好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

    以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心态扎实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要求我们深入群众,增进群众感情,把当事人的事当做我们自己的事来办,耐心听取群众的诉求,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努力改进审判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接待当事人要使用“您好、您请坐、您请讲、谢谢、请稍等、不客气”等文明用语,做当事人工作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把诉讼中的事诉前办,把当事人的事当做法官自己的事办,从心里贴近人民群众,从点点滴滴的工作中提升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形象。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