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室”制度是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为解决民事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运转,案件积压现象严重,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一年试运行,高新区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内容,组建了以主审法官为中心、审判辅助人员协助的审判团队,提高了团队合作意识及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和法官荣誉感,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设立主审法官工作室。将法官工作室分为主审法官工作室和普通法官工作室。主审法官实行“1+2+4”管理模式,即一名主审法官配备两名年轻法官和四名审判辅助人员,主审法官担负办好案件和指导年轻法官双重任务。普通法官工作室实行“1+4”管理模式,即一名法官配备四名审判辅助人员。此外,还设置了独立于庭室之外的主审法官,具有与庭长相同的审判权限,可以根据审判需要和法官发展方向灵活调配审理的案件类型。
建立科学的晋级通道。设立中层正职主审法官、中层正职待遇主审法官、中层副职主审法官、中层副职待遇主审法官,各级主审法官逐级晋升。不担任主审法官即不再享有主审法官的待遇,按其原有的各项待遇执行。让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的法官可以在行政职级受限的情况下,享有与本院中层正、副职一样的待遇,提高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全面提升全院的工作水平。
下放案件审批权限。制定高新区法院《关于诉讼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规定》,主审法官可以直接签发简易案件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院长、庭长和主审法官的签发权限,缩短了案件内部流转的周期,提高了审判质效。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完善法官工作室考核制度。对法官工作室实行量化管理,制定《年度办案任务分解的规定》,按照每个法官工作室配备的审判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人数计算团队的审判任务基数。主审法官工作室审判任务数不低于500件/年,普通法官工作室审判任务数不低于300件/年,每超出一个案件,奖励一百元作为团队的奖励基金和培训基金,用于弥补法官工作室的办案经费支出、人员培训及业务考察费用等。
建立引咎辞职制度。主审法官未完成年度分解的办案任务的,降一级使用,连续两年未完成本院年度分解的办案任务的,或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主审法官在任职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主审法官应当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由院党组研究予以免除主审法官职务。
目前,高新区法院已成立主审法官工作是4个,普通法官工作室27个。审理周期由去年同期的76天缩短到目前的53天,全部做到了法定审限内结案。审判质效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