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注重听民意、行督察、纠歪风,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有效推进该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共下发18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通过强有力的督察,该院办公秩序、庭审纪律、工作作风纪律明显改观。
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了审务督察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庭审、信访接待、考勤、值班、车辆、司法礼仪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和遵守情况开展督察。
制定《新乡县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就审务督察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主要职责、督察内容、督察程序、处置程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实行通报与问责制度。定期对开展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对督查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在督察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掩饰,不内部消化,将处理情况原原本本地以书面的形式印发全院,有效的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变了办公、办案、庭审中不规范的行为。形成人人注意自身形象,人人维护司法环境,人人珍惜法官荣誉的良好氛围。
创新督查方式。一改以往以查处为主要手段的事后监督方式,为事前、事中监督,督促受查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防止影响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的问题发生。检查一律不打招呼,不定时间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