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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不看病 专偷看病钱

发布时间:2014-11-28 09:05:35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专门在医院偷取患者治病钱的盗窃案件,被告人李长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长江、王贺磊(另案处理)系朋友关系,二人平时游手好闲,没有正经工作。两人见新乡市中心医院整天人来人往的,看病的人很多,心想在医院偷钱应该很容易,因为患者把注意力都放在看病上面了,很少留意其他的。二人就预谋在新乡市中心医院住院病房电梯处,利用人多拥挤之机,由李长江负责寻找目标并掩护,王贺磊实施扒窃。

    2014年4月1日,在新乡市中心医院外科大楼一楼大厅电梯口处,二人趁被害人上电梯时,将其后裤兜内现金1900元盗走,所得赃款二人私分。2014年4月3日,二人在新乡市中心医院外科大楼一楼大厅电梯口处,以同样手段盗窃现金430元,出门后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所得赃款已全部追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长江在公共场合扒窃他人财物,价值233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长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长江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李长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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