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被害人对我们的鲁莽无知行为给予谅解!希望法官给我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宽大处理我们。今后我们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重新做人,再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坐在圆桌审判台边的二名少年被告人喃喃地向法庭上的受害人、法官等人不断地忏悔着。
11月25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二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案。法庭上,平桥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对这起寻衅滋事案实行圆桌审判。通过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法官、公诉人的零距离接触,使二位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父母的亲情、教育,法官的亲切、威严,达到教育、挽救与惩罚相结合的目的,最终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苏某某、靖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地反省和悔意,均表示“希望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保证今后再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被告人苏某某、靖某均系不满十八周岁初中毕业在家待业的未成年人。2014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苏某某无所事事来到一网吧上网打发时光。上网下机时因故与网吧老板发生口角。随后,被告人苏某某纠集被告人靖某等人持刀追砍网吧老板并致其轻伤。
平桥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介绍,据统计,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结伙游荡。他们喜好结伴或单独到网吧上网玩网络游戏,因此结识社会闲散人员,受不良分子引诱走上犯罪道路,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网络游戏大多为暴力血腥或者色情游戏,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经常接触会使未成年人变得焦躁和简单粗暴。加之许多涉案人员受电影、电视剧、网络媒体等影响,普遍重哥们义气,极易形成群体性犯罪。
本案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将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赔偿情况、被害人的态度、被告人被教育感化程度、认罪、悔罪表现等综合因素,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