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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评判会

  发布时间:2014-11-25 10:11:02


    11月24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群众评判会。鲁山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李留根出席会议并讲话,鲁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高升作活动开展情况通报。鲁山县法院部分干警、部分退休老干部代表及部分当事人代表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鲁山县委第一督导组副组长王延生主持。

    会上,曹高升通报了鲁山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开展的情况,指出在县委第一督导组的领导下,法院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接受社会评判和群众检验。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院党组班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八项”规定。三是大力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四是大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现象。五是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增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礼仪培训,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严格作风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六是重点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为当事人统一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收转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七是突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和“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八是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通过开展“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巡回审判等活动,树立司法为民好形象。

    李留根对鲁山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鲁山县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明确,工作推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制度建设长短结合、有序进行,体现了真抓实做、真改实改的决心和态度,真正建立了一批有实效的规章制度,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针对今后的工作,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更加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司法工作的水平。二是要更加注重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会上,与会的干警和退休老干部代表及部分当事人代表对鲁山县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判。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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