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连向峰与被上诉人河南豪瑞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三门峡鼎盛铝业有限公司债务转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4-11-25 08:52:07
案情介绍
案由:连向峰将天瑞公司欠其债务550万元转移给了鼎盛公司,但在此之前,鼎盛公司已将其采矿权转移至豪瑞公司名下,连向峰认为鼎盛公司与豪瑞公司的交易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要求豪瑞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开庭时间:2014-11-26 15:00
开庭地点:省高院2号楼5号法庭
基本案情:连向峰将天瑞公司欠其债务550万元转移给了鼎盛公司,但在此之前,鼎盛公司已将其采矿权转移至豪瑞公司名下,连向峰认为鼎盛公司与豪瑞公司的交易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要求豪瑞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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