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归纳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是否应该返还上诉人垫交的58000元房租费。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同意?有无补充?”审判长王玉明向上诉人、被上诉人问道。
11月21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鸿、民一庭庭长陶加峰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某、冯某诉被上诉人尹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正式拉开了该院“领导办案月活动”的序幕。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完整表达诉求,庭审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审判长庭审驾驭能力强,合议庭成员业务水平过硬,相互配合默契,衔接顺畅,展示了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法律素养。
据悉,信阳中院开展“领导办案月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案件质效。“领导办案月活动”方案要求将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直接编入新型合议庭团队担任主审法官,按照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程序办理,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